扣缴义务人包括哪些单位和个人

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各种类型的企业,也可以是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部队、学校和其他单位,或者是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经营者和其他自然人。

按照各税种的实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扣缴义务人的范围并不一致。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包括: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财政部规定的

时间: 2024-10-30 04: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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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就是向个人支付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的单位及个人,一般最常见的就是工资薪金收入了,这里的扣缴义务人就是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及个人.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这里所说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拔支付.转帐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区别

纳税义务人是真正承担纳税义务的人,而扣缴义务人只是因为与纳税人发生了某种经济联系,法律便赋予其代扣代缴或是代收代缴的义务.扣缴义务人只是负有代缴的义务,并不是真正的纳税人. 一.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简称为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纳税人也称纳税主体.通俗地说,就是指谁有义务向国家缴纳税款,谁就是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 代扣代缴义务人:亦称“扣缴义务人,即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或单位.确定代扣代缴义务人,有利于加强税收的源泉控制,简化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区别

1.纳税人也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扣缴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交纳义务的单位: 2.扣缴义务人只是代扣纳税人税款,然后向国库缴纳税款,真正的纳税主体还是纳税人: 3.扣缴义务人是税法上的一个概念,由支付单位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这是我国现行税法堵塞税款流失的有效做法.这种做法既符合国际惯例,也适合我国现阶段税收征管手段落后,专业化征管力量不强.急需形成社会征收网络的实际情况.

扣缴义务人怎么修改

变更工作单位后,如何修改扣缴义务人 登录APP: 依次点击:"首页"-"个人中心"-"登录/注册",即可登录 进入界面: 依次点击:"服务"-"信息查询",进入查询界面 查看信息: 选中要查看的专项信息,点击进入查看 修改信息: 进入信息界面,点击右下方"修改" 选择"修改申报方式" 进入后,选择扣缴义务人栏目会出现你可选的扣缴义务人,选中你的新单位,点击"

年底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电子模板吗

个人可以年底前向扣缴义务人提供次年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信息,也可以在扣除年度中的任意时点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扣缴义务人在扣缴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按照截止到当前月份的专项附加扣除累计可扣除额计算应扣个人所得税,亦即在扣除年度内可以追溯扣除,使个人充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增值税和扣缴义务人怎么理解

增值税扣缴义务人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事业单位包括哪些单位

1.事业单位包括的单位的明显特征为中心.会.所.站.队.院.社.台.宫.馆等字词结尾,例如会计核算中心.卫生监督所.司法所.银保监会.质监站.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等. 2.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其工作人员与公务员是不同的.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事业单位不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而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还新兴了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和社会资本举办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扣缴义务人怎么向纳税人办理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四条: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是否扣缴义务人填报的电子模板

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未变化的,每个扣除年度只需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一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即可,无需按月提供.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