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帐计提需要到税局备案吗

计提坏账准备需要备案。坏账准备是指企业的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的,是备抵账户。企业对坏账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但是税法上对于企业的坏账准备不承认,坏账准备需要在税前扣除,需要备案,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具体政策:

1、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企业应当列出目录,具体注明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并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公司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2、企业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3、企业逾期1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5万元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时间: 2024-08-27 08: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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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改电要到经信局备案吗

1.要备案,通过经信局备案才能实施. 2.根据方案,对与"煤改电"采暖用户达成交易的新能源企业,电力调度机构在电网出现弃风.弃光情况下,将优先调度其发电.减少冬季燃煤污染.改善空气质量,采用电能等多种方式作为冬天供暖. 3.采用空气源热泵作为冬天供暖,这样来看好多矛盾都可以解决了,不然的话夏天要求小压比,冬天要求大压比,把压缩机设置在两者中间,怎么弄都不合适,为什么冰箱不用喷气增焓因为它就一个工况.空气源热泵只要管冬天采暖,很多毛病都没了.

什么情况要税局稽查局

税局稽查局一般在以下情况需要: 1.例行年度.半年度,季度和计划内检查: 2.上级税务主管机关步署的检查: 3.接受有关人员举报进行的检查: 4.本期报表.纳税情况和同期比有重大变化,并且有异常: 5.企业退税和所得税清算等: 6.其他需要检查事宜. 税务分局和主管税务局查了,稽查局和上级税务局有可能还会来的,他们有权再进行检查,可以再次检查企业纳税情况,并对内部检查情况进行稽查,这也是税法要求和加强税收管理的需要.

企业被税局列入风控企业该怎么办

企业被税局列入风控企业,说明企业在税负率或者其他涉税指标异常.企业被税局列入风控企业后也不必过于紧张,最好的办法是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核查,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做好异常指标的剖析及自查自纠工作.如果发现有税收问题,应及时采取补充申报等方式加以纠正.

网络借贷金融局备案是什么意思

网络借贷金融局备案的意思是: 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依法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广东电子税局验旧发票怎么查

广东电子税局验旧发票,发票验旧之前必须带着身份证到税务局进行实名认证,然后才能登录广东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验旧发票,登录个人的企业账户就可以.电子税务局是由国家税务总局设立的单位,提供功能更加强大.办税更加便捷的网上办税服务厅.2018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在2018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推出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提供功能更加强大.办税更加便捷的网上办税服务厅.

去税局领购发票要钱吗

纳税人单位去税局领购发票,税局方面是不收取发票工本费的.一般是带上营业执照副本,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领购簿,核销单等资料,去税局发票发售窗口办理发票的领购手续,然后回来根据收入情况自行开具.

税局代开专票需要缴附加税吗

必须计提附加税费的.有些地方在国税局预缴增值税的同时,就预缴了相应的附加税费:有些地方在预缴增值税后,在申报征收期向地税局申报缴纳相应的附加税费.不管哪种情况,都必须计算缴纳附加税费的.因为这些附加税费是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的,既然缴纳了增值税,就必须计算缴纳相应的附加税费.

税局机打发票需要纳税人识别号吗

自2017年7月1日起,无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不论是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要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都需要向开票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将不允许报销入账,即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纳税人识别号,通常简称为"税号".纳税人识别号就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每个企业的识别号都是唯一的.2015年1月12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本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未来每个公民可能都将拥有一个由税务部门编制的唯一且终身不变.用来确认其身份的数

税局代开的专票需要盖章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 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发票专用章. 因此,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收款方加盖本单位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