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证人的主体条件有哪些规定

关于证人的主体条件的规定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因此,证人应当具有的条件是:

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

2、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3、证人只能是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

4、证人只能是自然人。

时间: 2024-12-26 18: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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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证人出庭需要申请吗

刑诉法证人出庭是需要申请的.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条第五项规定,起诉状应审查以下内容,是否列明被害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是否附有证人.鉴定人名单;是否申请法庭通知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并列明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是否附有需要保护的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名单.

刑诉法证人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诉法证人的相关规定是: 1.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2.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 3.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

刑诉法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刑诉法没有关于缓刑的适用条件.<刑法>中第七十二条,规定了缓刑的适用条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证人出庭作证条件是什么

对于出庭作证的证人有下述几个方面的要求: 1.证人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表明其身份的证件. 2.证人出庭作证,法院应审查证人的作证能力,必要时可以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交由有关部门鉴定. 3.出庭作证的证人不得旁听案件的审理. 4.法庭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但组织证人对质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二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一)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证据

刑诉法证人证言是如何规定的

在出庭作证的证人范围规定上,我国采取的是证人出庭作证和例外原则相结合的制度. [法律依据]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7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询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证人出庭作证条件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根据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就证人能否正确表达意志进行审查或者交由有关部门鉴定.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交由有关部门鉴定. 第四十五条规定,证人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证明其身份的证件.法庭应当告知其诚实作证的法律义务和作伪证的法律责任.

刑诉法二审开庭审理条件是什么

二审开庭审理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论述证人的资格条件

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只能是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 2.证人必须是能够辨别是非.能够正确表达,必要时可以进行审查或者鉴定,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3.证人只能是公民个人,法人和非法人团体不具有证人资格.

刑诉法释放都有哪些解释条件

刑诉法释放的解释条件有: 1.不致再危害社会,罪犯在执行期间一贯表现好.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等: 2.有特殊情况,是指有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 [法律依据]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