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侵犯抚养权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侵犯抚养权一般不会判刑,但是这是违法行为。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子女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如果只是希望探视子女,可以就探视权单独起诉。任何一方干涉行使探视权的,可以强制执行拘留。

时间: 2024-09-11 01: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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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抚养权怎么处理才得当

侵犯抚养权处理才得当的方式是首先应当协商,协商不成的,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侵犯抚养权该如何起诉

侵犯抚养权起诉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联系方式. (2)诉讼请求,判令原被告子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 (3)事实与理由,原被告双方何时离婚,子女由谁抚养,以及变更抚养权的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当事人签名盖章和签署的日期.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

侵犯抚养权能否提起反诉

侵犯抚养权是可以提起反诉的,但是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还在进行审理的时候是不可以提起反诉的,等到辩论结束之后就可以提起反诉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侵犯抚养权能提起反诉吗

侵犯抚养权是可以提起反诉的,但是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还在进行审理的时候是不可以提起反诉的,等到辩论结束之后就可以提起反诉了.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起诉变更抚养权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起诉变更抚养权条件的规定是: 1.原抚养人没明抚养能力. 2.原抚养人有倾向或其它不良品质,对孩子教育不利. 3.原抚养人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4.原抚养人而不和子女一起居住交由别人抚养的. 5.原抚养人有其它违法行为而侵犯子女权利的.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在我国离婚后侵犯探视权怎么办

在我国离婚后侵犯探视权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常会派执行人员陪同一方行使探望权,并对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另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如果仍然受阻,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取消一方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规定,对不执行有关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分割.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单位和个人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带走孩子违法吗

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带走孩子违法,没有抚养权私自带走孩子,则侵犯了对方作为父亲或母亲的抚养权,也变相剥夺了孩子的亲权是违法的. 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和探视权问题应该合理协商解决,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法院判决来认定的,则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的带回来.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的孩子抚养权协议,则需要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的,然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

有孩子抚养权能否带孩子去外地

有孩子抚养权是可以带孩子去外地的,但是应当与对方协商,以免侵犯到对方的探望权.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女方再婚后是否可以变更抚养权

女方不可以自行变更.抚养权的变更,离婚之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一是双方协商解决变更,另外一种就是双方无法协议的时候,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