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留,最初是起源于德国的一种法律技术,即将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时点从通常的货物交付时延后至货款全额付清时,主要用于在买方破产时,避免货物被计入破产财产或浮动抵押计划。
物权保留条款的分类:
1、一般物权保留条款。
2、全额收汇条款。
3、附转卖审批权的物权保留条款。
4、可转换的物权保留条款。
5、延伸的物权保留条款。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601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时间: 2024-12-17 01:5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