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递交文件。(1)填妥1号表格(综合服务中心或印务局有售);(2)车辆驾驶员体格及健康证明书和汽车驾驶员体格及健康检验报告(第8号表格及9号表格);(3)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合法逗留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1张;(4)一吋半近照4张(彩色白底);(5)有效内地驾驶执照或其他国家或地区发出有效驾驶执照清晰影印本1张。
2、出示文件。(1)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合法逗留证明文件正本;(2)有效内地驾驶执照或其他国家或地区发出有效驾驶执照。
3、注意事项。(1)申请人如更改个人资料,须出示由身份证明局发出之证明书正本及递交证明书影印本1张。(2)按照《道路交通规章》之规定,必须由递交申请书日起计90天内补交欠缺文件,否则须重新办理申请及缴交相应费用。(3)倘申请人有个人身份资料更改,需先行办妥资料更新手续,然后再提交所需之项目申请。注:如申请者在办理澳门驾驶执照补发之手续而其驾驶执照相应期满,必须办理有关之续期手续。(4)申请“加快”的情况将于6个工作天内完成。
时间: 2024-10-28 23:2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