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时间: 2024-10-19 05:06:53
一审终审的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法律依据] 根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变更抚养权案件不适用一审终审制度,而是适用两审终审制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一审终审有以下情形: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162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第178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采用二审终审制度.而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因此离婚案件是二审终审,也就是说二审判决送达后及生效了. 当然,如果对二审不服,可以申请再审或申请检察院抗诉,但这不是终审程序.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1.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婚姻有效,则允许原告撤诉.同时,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2.关于婚姻的效力,人民法院应当主动审查,不能因双方当事人对本属无效的婚姻没有争议就不加追究. 3.对婚姻效力问题的处理应当单独制作出判决文书,与涉及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的判决文书是分别做出的. 4.对婚姻效力的诉讼,实行一审终审. [法律依据] <婚姻法
对无效婚姻宣告,均采诉讼方式,由法院判决宣告.无效婚姻案件的处理,应当一律使用判决,并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其他纠纷,分别制作法律文书,且一审终审.对于婚姻效力的判决书,一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各当事人均不能提起上诉.而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请求法院进行调解.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一.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为宣告无效,须经法院判决而自始无效,因而婚姻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欲主张婚姻无效,应由请求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 二.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宣告婚姻无效.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实行一审终审,当事人上诉或申诉,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
小额诉讼实行一审终审制度,不能对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提起上诉,但这并非意味着无任何救济途径.对于小额诉讼案件的判决.裁定,作为的当事人,可以按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符合再审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适用简易程序的部分案件中设立了小额诉讼制度. 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化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