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行使建设工程优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86条的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

时间: 2024-10-12 02: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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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及时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

对于承包人如何正确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作出了具体规定. 该条款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答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四条意见表示,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

承包人行使法定优先权有哪些条件

(一)有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 (二)工程已竣工,有竣工验收证明: (三)工程款数额已经确定: (四)承包人已经给付发包人合理期限的催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七条规定,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何行使专利申请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专利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

建筑工程款优先权怎么用

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的使用: 1.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权可视为法律直接规定的担保特种债权的债权人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 2.根据合同法明确规定建设工程优先权,当承包人为追偿工程价款,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拍卖建设工程可以优先受偿,法院应当及时受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怎么用

1.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权可视为法律直接规定的担保特种债权的债权人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 2.根据合同法明确规定建设工程优先权,当承包人为追偿工程价款,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拍卖建设工程可以优先受偿,法院应当及时受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权利. 3.值得注意的是优先权成立与否.优先权的范围和额度都直接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产生直接的利害关系.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发包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期限是多久

6个月.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 根据最高院答复,建设工程优先权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4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如何应对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欠款

第一.减少产生拖欠工程款的风险: 1.施工企业在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应尽量完善合同条款: 2.施工企业要确保签订的施工合同合法有效: 3.签订合同时,施工企业要尽可能让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担保: 4.合同签订后,施工企业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二.工程款被拖欠后要及时.灵活的动用法律手段进行清收: 1.施工企业可通过行使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追偿工程价款: 2.施工企业可通过提起代位权诉讼清收拖欠的工程价款: 3.施工企业可在执行过程中强制执行建设单位的到期债权来清收

工程款的优先权是什么

工程款的优先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同样,优先于当事人申请保全后针对该财产的债权.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4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计算.

什么是工程款的优先权

工程款的优先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