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未满35周岁离异(或丧偶)带小孩)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2人及以上)现有(或已有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48平方米)。

4、属中低收入家庭(家庭中低收入,指按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家庭人口数以下者)。

时间: 2024-08-17 0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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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17平方米(包含17平方米)以下(包括申购之日起前五年交易或者拆迁的住房建筑面积). 4.未婚.丧偶无子女或离异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等单独生活的人员,如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除应符合前款条件外,还应年满30周岁. 5.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照同一地址户口簿记载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所有家庭成员分摊家庭成员全部住房建筑面积确定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拥有3年以上的北京户籍,且家庭收入和资产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除此以外,还有申请人的年龄限制,如果是2人以上的家庭,申请人必须满18周岁,如果是单身家庭,申请人的年龄必须满30周岁才行.

天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天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为: 1.申请人须具有天津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 2.申请人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上年收入线标准现按42000元核定): 3.拆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低于2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拆迁户. 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

无锡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1

无锡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以下几种:必须要具有无锡当地的城镇户口:每个家庭的收入需要符合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最低收入的家庭认定标准:没有房或者当前住房面积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无锡当地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的标准,是由当地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的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的收入等相关的因素进行确定的. 法律依据: <江苏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3.无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呢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根据<经济适应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南昌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1.夫妇双方至少一方有南昌市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 2.人均年收入低于10000元: 3.自有住房或租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但是自有住房如果有以下情况,如集资建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包括安居工程住房.解困房.单位奖励赠送住房的,不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4.年龄在男30岁,女28岁以上符合以上条件的单身居民,也可申请购买.申请人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南昌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表>: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家庭成员户籍证和身份证明:婚姻证明: 5.南昌市70

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五城区申请条件: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家庭人口两人或以上,主申请人必须具有五城区正式城镇户口: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或以下且无其他用途房屋. 2.农村户籍,在五城区务工的进城务工劳动者: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家庭人口两人或以上,主申请人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且在五城区缴纳职工社保: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天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对象,为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 2.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上年收入线标准现按42000元核定. 3.拆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低于2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拆迁户. 4.符合条件的家庭需在签订<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日起半年内办理申请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手续.符合条件的拆迁家庭每户只允许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4.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