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区别是什么

1、适用对象不同;

2、用工招聘方式不同;

3、试用期及合同期限不同;

4、保障性合同签订条件不尽相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时间: 2024-08-23 19:13:35

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区别是什么的相关文章

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有以下方面: 1.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 2.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国家在一些重要方面对事业单位仍实行宏观管理. 3.管理监督部门不同.目前,事业单位和企业分别由国务院人事部和劳动保障部对其进行宏观政策指导和监督.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

聘用合同年限有规定吗

聘用合同签订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但是,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14条的规定,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

聘用合同有哪些类型

聘用合同的类型有,根据聘用合同期限的不同,可将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聘用合同和特殊照顾的聘用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有违约金吗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否有违约金,首先看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无规定,有规定的,按该规定执行;没有相应规定的,应当适用<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虽然与普通的劳动合同有所区别,主要是因为事业单位的性质是属于国家公益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6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合同是正式员工吗

聘用合同是正式员工.首先聘用合同制正式员工是指与事业单位以合同的方式确立了人事关系的员工.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服务年限也由合同约定.相比于事业单位传统的用人制度是职工一旦被调入或分配到其单位,就终身成为该单位的职工.聘用制就是要将传统的用人制度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受聘人拟任工作岗位或职务一般通过竞争取得,确定的形式可以签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签订聘约,或颁发聘书,也可以签订目标责任书.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类型有哪些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分为短期合同.中期合同.长期合同和项目合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确有公共服务需要的特殊情况才可签订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对岗位需要或职业要求期限相对较长的,可签订4年以上的中期合同:签订至职工退休的合同为长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为项目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事业编制聘用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事业编制聘用合同到期,应到当地的人事档案局提取自己的档案,为今后工作做准备.我国的档案部门对这类人员的档案实施归档处理,相关的当事人可以在工作日进行说明并提取相关的档案.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聘用合同续签日期可以提前签吗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协商续签劳动合同,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没有规定必须提前多少时间进行协商,通常的企业是提前一个月和劳动者进行协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

附条件与附期限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 附条件与附期限合同的区别: 1.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 2.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如果不属于将来或不是确实的事实,则不能成为期限附款. <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