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异地医保报销流程有哪些

1、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报表》。

3、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

4、办理报备后参保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不能在使用;参保人员回到参保地需再就医的,应到市社保机构取消医疗报备,从次日起其个人社会保障卡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5、医疗报备实行有变动就报,未变动就不报的原则。

时间: 2024-10-05 03: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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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是什么

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是: 1.申请,先到参保地医保中心提出异地就医申请,领取一式三份审批表,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的医保办盖章: 2.送参保地医保中心备案,凭结算票据.每日清单等到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

异地急诊医保报销流程是什么

异地急诊医保报销流程是:必须提前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出院后1个月内,申请人持户口本.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有医院医保部门签署的身份验证意见并加盖公章,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医疗费用,并出示居民医疗保险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及明细表.出院证明.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如何办理异地医保报销

1.要办理异地医保报销,必须要符合相关条件,比如是单位派驻在外.出差.探亲或已办理异地住院等原因在异地产生的医疗费用. 2.应在住院前或住院后及时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报备,并优先选择异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 3.出院后,应提供身份证明.医保卡.入院病历等资料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4.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报销申请资料后,对资料进行现场审核. 5.经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医保报销政策,并资料齐全的,予以同意报销. 6.同意报销后,医保经办将报销费用直接转账至个人银行卡账户,完成报销流程.

异地医保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如果医保参保人员直接在参保地区住院看病,可以直接在出院的时候进行报销,不需要另外准备报销材料,可以报销的部分医疗费用将由统筹基金支付,本人只需支付不能报销的自费部分即可. 如果是异地就医,需要准备社保卡.身份证.收费单据.病历.诊断书.费用明细以及银行账户到参保地区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异地医保报销比例多少

医保个人帐户医疗费可以定期在秭归医保局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外省的医院要是当地医保定点医院. 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

上海医保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1.生病时携带<上海市医疗保险手册>(蓝本)到指定的医保定点医院就医. 2.医生检查之后确定病人是否需要住院治疗. 3.确认住院后查询病人所在单位是否缴纳医疗保险. 4.个人缴纳住院定金,办理住院手续. 5.填写<特殊检查,治疗,贵重药品审批表>(自费项目协议书). 6.办理出院手续时在结算窗口直接进行医保报销,患者缴纳自费部分.

异地门诊医保报销流程是什么

1.转诊证明,首先要在本地县级医院以上开一个转诊证明. 2.医院盖章,开完转诊证明以后到其社保窗口进行盖章. 3.社保局登记,带着相关的资料去社保局进行备案,方便以后进行报销. 4.医院发票,在异地看完病以后记得保管好发票,这是报销的证据跟依据. 5.社保局报销,带好发票.身份证.户口本和社保卡等材料到所在地的社保局进行报销.

异地医保报销条件是什么

1.已经在外地安居的退休人员. 2.在外地居住生活超过3个月以上的人员. 3.单位派驻外地超过3个月以上的人员. 4.因医疗条件限制,需要转诊外地医院的人员.

医保报销的流程是怎样的

医保报销的流程是: 1.持卡住院的: 持社保卡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时直接办理报销手续. 2.无卡住院的: 参保人无卡期间须住院治疗的,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入院证复印件到市社保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开具无卡证明后才能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暂不结算,待有卡后再持卡到所住医院办理费用结算手续.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