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结束属于刑满释放么

是的。按照刑法的规定,缓刑期满视为原刑期已经执行完毕就相当于刑满释放人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时间: 2024-11-15 19:15:53

缓刑结束属于刑满释放么的相关文章

缓刑结束后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缓刑结束后没有犯新罪的,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76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一般缓刑结束可以出国吗

缓刑结束后可以出国,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后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没有违法.犯罪行为,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所以,对照我国出入境管理规定,在出入国境时就自然不再受这方面条件的限制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五条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提出申请,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可以得到批准. 公安机关对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的申请,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出境: (一)刑事案件

缓刑结束后就没事了吗

缓刑结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6条的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决刑罚不再执行,并应该由执行机关予以公告.所以应当注意让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相关公告,便于以后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维护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

缓刑结束后再犯罪能否判缓刑

缓刑期满后犯罪是不可以判处缓刑的,知犯罪后在犯罪属于累犯,累犯是不能判缓刑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道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四条,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缓刑结束怎么还监管

缓刑考验期满,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宣告后不再执行社区矫正. <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事业单位缓刑结束养老保险怎么办

1.事业单位人员,无论何种原因离职,在纳入劳动保障前的工龄一律按视同年限看待.换句话说,谁也不必缴费,视为你缴费了.现在你可以办理手续自己缴费. 2.不能被吊销,因为养老保险具有人身属性,你可以继续缴纳,如果被单位开除,你也一样可以自己缴纳.

醉驾判缓刑多久能释放

法院审理醉驾案件,会根据醉驾构成危害程度做出判决,通常会判缓刑,这样等缓刑结束后重新考虑是否拘役.公安机关接到法院的决定后,应该立即办手续,最迟不到超过二十四小时就要对犯罪分子释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

判缓刑什么时候放人

所谓的缓刑是指该当事人在犯罪后被判三年以下的缓刑,如果该当事人是表现良好,无犯罪倾向的,在法院的判别下可以作为参考,并且在该法缓刑宣布以后缓刑结束的日期也将直接公布的,也将作为释放的时间作为参考依据的,在此期间是作为考验期的对待的,期间不得犯罪,否则立即取消缓刑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l

出狱火盆跨完怎么处理

出狱火盆跨完以后直接丢掉即可.出狱是指入狱者因为服刑结束,刑满释放等原因,而重新获得进入社会的条件. 火盆是盛炭火等的盆子,用来取暖或烘干衣物.火盆是用泥做的,一般在秋天制作.火盆,也叫"神仙炉",具有极强的地方风韵与传奇色彩. 史料记载,火盆起源于黑龙江,据说是在"三国时期"开始使用的,传到今天已经有2000年的历史了.从前,北方居民室内取暖多靠火炕,但屋内的热度往往不易升高,有时虽然把炕烧得滚热,也抵不住外边的风雪严寒,于是人们就发明了火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