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需要减资吗

公司分立不需要减资。

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

减资是股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额的行为,分为实质性减资和名义性减资两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75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时间: 2024-09-26 21: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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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派生分立需要减资吗

公司派生分立不需要减资.减资程序的目的在于保护公司债权人,而公司分立的法定程序已经为公司债权人提供了保护,因此也就不再需要减资程序. 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77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分立后注册资本减少吗

公司分立后注册资本不会减少,只有进行减资了注册资本才会减少.分立后的注册资本是不变的,数个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应当等于原公司的注册资本.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77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导致公司分立无效有哪些原因

导致公司分立无效的原因有: 1.公司分立程序的瑕疵,如分立有关书类中应记载事项未记载.资讯公开程度不够等; 2.公司分立内容不公平.如换股比例不公平.分立有关书类的内容违反强行法规或者显著不当等.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股东不同意公司分立怎么办

如果公司股东不同意公司分立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如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谁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减资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公司减资的法定程序: (1)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 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 ③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④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4)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

公司分立后债权人向谁要债

(一)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债务.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也就是说,公司分立时应对财产进行划分,同时将债务进行分割.但是不论公司之间如何约定债务,公司都对债权人负担连带还债义务.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家公司请求债权.偿还债务的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追偿. (二)分别向分立后的公司索要债务. 分立后公司对债权人负担连带偿还责任,都对债权人负有债

虚假出资减资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虚假出资减资的法律责任有: 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虚假出资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159条,犯虚假出资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

股东不同意公司分立怎么处理

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公司分立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后,即对全体股东产生效力,即使其他股东不同意,也不能阻止公司分立,不同意的股东依照法律是无权提出退股的.因此,不同意分立的股东只可以通过向其他股东或者其他人转让股份的方式收回出资,从而退出原来的公司.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