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司法解释管辖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对于管辖问题的规定有: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由原审地人民法院管辖;由罪犯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罪犯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罪犯在脱逃期间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在犯罪地抓获罪犯并发现其在脱逃期间的犯罪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时间: 2024-11-20 18: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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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区域管辖判定原则是什么

确定地域管辖的原则有二:其一,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其中,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实施地和取得财产所在地.只有在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才由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其二,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所谓"主要犯罪地",是指,案件涉及多个地点时,对该犯罪成立起主要作用的行为地,也指一个人犯罪时,主要罪行的实行地.在共同犯罪

刑诉法司法解释取保有怎样的规定

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有: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保证人的条件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刑诉法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有什么

刑诉法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有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刑诉法回避司法解释适用哪些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包括: (1)审判人员.审判人员指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2)检察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2条的规定,应当回避的检察人员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3)侦查人员.包括具体侦查人员和对具体案件的侦查有权参与讨论和做出决定的负责人. (4)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追索孩子抚养费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起诉抚养费的案件, 第一,应当到被告居住,工作,或者生活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起诉,第二,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交通事故管辖法院按什么原则确定

交通事故管辖法院确定的原则是: 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 2.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拥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权.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检刑诉法解释目录是什么

最高检刑诉法解释目录是管辖.回避.辩护与代理.证据.强制措施.附带民事诉讼.期间.送达.审理期限:审判组织.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等.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刑诉法指定管辖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由于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只规定了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实践中对于管辖有异议后指定管辖的案件,一般有两种处理方法: 一是在对该案件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交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该公安机关移送相应的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二是被指定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报请其上一级公安机关与该市中级法院协商后,中级法院指定该市某基层法院管辖,并通知与中级法院对应的市检察院,市检察院再通知相应的基层检察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

商标法司法解释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就人民法院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规定,商标法司法解释的内容如下: 第一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商标案件的种类. 第二条: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行政案件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作出的有关商标的具体行政行为案件,由北京市有关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条:第一审商标民事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