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程序案件审理期限是六个月,但如果案情复杂的话,主审法官可以申请延长,从立案之日起计算。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经济类刑事案件应当经过侦查阶段、起诉审查阶段以及审判阶段。经济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时限,在法律中是没有具体的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时间: 2024-11-07 19:4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