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执行的具体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法律依据】

《刑法》第43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时间: 2024-12-23 17: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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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执行死刑的方法主要有哪些

现代执行死刑的方法主要是枪决和注射.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 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拘役执行的期限是怎么计算的

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有期徒刑和拘役怎样合并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 <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2.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拘役的特点有哪些

拘役主要有以下特点: 1.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又必须实行关押的犯罪分子.由于拘役是一种较轻的刑罚方法,它主要适用于那些罪行较轻,但又必须短期剥夺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改造的犯罪分子. 2.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而不是像管制那样仅是限制被执行人的一定人身自由. 3.拘役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拘役虽与刑事拘留.民事拘留.行政拘留一样短期剥夺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但性质却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司法拘留是一种司法处分,而拘役则是一种刑罚方法,在性质.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以

剥夺政治权利何时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中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 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的执行计算时间是: 根据<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法律规定什么叫管制拘役

拘役管制是两种不同的刑法,有着不同的意思. 管制: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 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管制和拘役的区别

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区别: 1.性质不同: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 2.适用对象不同:管制适用于罪行较轻,危险性较小的犯罪分子:拘役是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 3.刑期不同:管制的刑期,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 4.规定不同:管制期间的犯罪分子需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

要如何正确区分管制和拘役

(一)定义不同 管制: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 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 (二)期限不同: 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 (三)是否关押不同 (四)参加劳动的待遇不同 判处管制的犯罪人员参与劳动实行同工同酬; 判处拘役参加劳动的酌量发给报酬; 制不需要关押;拘役需要关押但每月可以回家1-2天;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一条管

有期徒刑拘役并罚该怎么处理

多个罪名中,判刑分别包括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只执行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