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划拨土地使用权会收回

划拨土地使用权会收回的情况是:

1、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

2、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

3、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时间: 2024-12-09 11: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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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是什么

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包括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息.利润等.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给予补偿.确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可以委托具备土地估价资格的机构评估,然后经集体决策后综合确定.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土地资产处置时,要考虑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平均取得和开发投入成本,合理确定土地作价水平.

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是否合法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而出资是要求将相关土地的权属变更登记到公司名下才算履行完毕出资义务.由于划拨土地的特殊属性,很难将其直接变更到目标公司名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划拨土地使用权只能用于划拨用途,不能直接用于出资.出资人欲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应由国家收回直接作价出资或者将划拨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出让土地使用权才能办理出资手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划拨土地被收回怎样补偿

划拨土地被收回的补偿是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在进行估价时利用基准地价法,根据各个城市和地区确定的城市基准价格,通过对不同类别和级别的基准地价的修正,得到委估对象评估价值的方法.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

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是否合法

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合法.土地所有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都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有什么条件

依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进行转让,但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进行转让: 1.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3.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的产权: 4.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以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

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合法吗

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合法.土地所有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都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

划拨土地使用权适用范围有哪些

划拨土地使用权适用范围有: 1.国家机关用地; 2.军事用地; 3.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4.城市公益事业用地; 5.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到期收回怎么处理

土地使用权到期收回的处理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重新办理使用权证.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法律依据]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是否合法呢

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合法.土地所有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都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