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竞争对手抢注了,但是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对抢注者申请提起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时间: 2024-12-31 02: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