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可以单独设立抵押吗

为适应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民法典》物权篇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改为“土地经营权”。一方面,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即经营权人可以将土地经营权抵押;另一方面,依照地役权之依附性,土地经营权抵押并在之后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地役权具有从属性,不能单独设立抵押权。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时间: 2024-10-26 23: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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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是否可以单独设立抵押

为适应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民法典>物权篇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改为"土地经营权".一方面,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即经营权人可以将土地经营权抵押;另一方面,依照地役权之依附性,土地经营权抵押并在之后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地役权具有从属性,不能单独设立抵押权.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地役权能单独转让抵押吗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吗

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156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物权法>第165条,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地役权可以单独转让吗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一般情况下,地役权不可以单独转让.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地役权什么时候设立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其三,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已设立抵押房屋能否过户

已设立抵押房屋能过户. 具体流程主要分为贷款申请人贷款前的咨询与资料提交,资料递交后银行的审批与款项的发放. 最开始,借款人在贷款前进行咨询: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所需证明材料,之后,银行会对借款人递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然后,银行会收押借款者的房产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接着,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之后,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账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最后结清贷款,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

地役权可以单独抵押吗

地役权不可以单独抵押.地役权设立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地役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对于受让地役权的主体而言,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地役权无法发挥作用.

耕地可以设立抵押吗

为了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民法典>对禁止抵押财产范围进行了修改,即禁止抵押的财产删除了"耕地"也就是说,耕地也可以作为抵押的标的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

哪些财产是法律禁止设立抵押的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