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在239年间共设置105任巡抚。顺治四年设福建巡抚,首任巡抚是佟国鼐,光绪十一年改设台湾巡抚,福建巡抚一职由总督兼理。
1、佟国鼐于1647年到1648年担任福建巡抚;
2、张学圣于1648年到1653年担任福建巡抚;
3、佟国器于1653年到1655年担任福建巡抚;
4、刘汉祚于1656年到1659年担任福建巡抚;
5、徐永祯于1659年到1661年担任福建巡抚;
6、许世昌于1661年到1666年担任福建巡抚;
7、刘秉政于1666年到1674年担任福建巡抚;
8、杨熙于1674年到1678年担任福建巡抚;
9、吴兴祚于1678年到1681年担任福建巡抚;
10、董国兴于1682年到1683年担任福建巡抚。
时间: 2024-10-18 02:5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