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无论是于国于民,都有巨大的危害:
(1)破坏家庭。煽动成员抛弃家庭,外出传播邪教,鼓吹“传的越多,将来就可以进天国”,许多成员有家不回,常年在外。
(2)破坏生产。鼓吹“世界末日论”,宣扬“一切靠神恩赐”,致使信徒整天忙于信“教”、传“教”。
(3)奸淫妇女。许多邪教教主借“神”的名义奸淫玩弄妇女,摧残妇女的身心健康。
(4)残害生命。欺骗群众“信教能治病”,一些人因此被致死。
(5)毒害青少年。拉拢中小学生参加聚会,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
(6)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煽动成员暴力对抗政府,扰乱社会秩序。
(7)危害基层政权。一些邪教有目的的拉扰基层党团员和干部,侵蚀基层党政组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时间: 2024-10-14 08: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