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
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
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文化经营行政许可的,应当向文化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文化经营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文化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所申请事项的申请书;
三、经营场地情况材料;
四、消防意见书;网吧、娱乐业
五、环保评估意见书;娱乐业。
六、文化市场法规培训合格证。
时间: 2024-10-07 12:5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