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属于哪些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⒈侮辱、诽谤案;

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⒊虐待案;

⒋侵占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时间: 2024-12-02 02: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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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刑法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由人民检察院和被告人近亲属告诉的案件,按刑法规定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

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一些犯罪,由于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所以法律规定,只有被害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司法机关才予以处理,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如果被害人不提出控告,则司法机关不主动处理,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告诉才处理",例如,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就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是,如果因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则司法机关会主动处理.

已构成犯罪的行政案件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不能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进行处理.在办案的过程中,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要按照当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规定进行办理.当地的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经过相关的审查认为有确切的犯罪事实,需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并且属于本辖区的,由上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立案.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什么意思

刑法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由人民检察院和被告人近亲属告诉的案件,按刑法规定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

立案了怎么撤销案件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要撤销案件,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并且应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但是刑事案件立案后,当事人能不能撤销案件,主要看案件的类型还有犯罪情节而定,如果是公诉案件,当事人是不能撤案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毒品犯罪能撤销吗

毒品犯罪后存在的案底是终身的,无法撤销.根据我国相关行政法规规定,涉毒人员的违法记录不但不会消除,还将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被纳入动态管理. 但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毒品犯罪符合情节显著轻微.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等情形的,检察机关可以撤销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

刑诉法撤销案件的规定包括哪些

刑诉法关于撤销案件的规定有: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

经济犯罪案件立案后可以撤销吗

经济犯罪立案后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的情况,嫌疑人可向办案单位提出,也可以由辩护律师向办案单位提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

告诉才处理的五种情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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