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二手房买卖合同首先需要写明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然后针对房屋的基本情况、价款及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等作出详细规定,最后由双方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时间: 2024-09-17 09:4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