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谁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有两种:

1、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

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即送往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劳动改造,在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施行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

2、由公安机关执行。

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是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其主刑的,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

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

时间: 2024-11-03 22: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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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什么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有两种: 1.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在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施行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 2.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是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其主刑的,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哪些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有监狱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

剥夺政治权利何时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中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 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的执行计算时间是: 根据<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如何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的执行分为以下情况: 1.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根据<刑法>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2.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 根据<刑法>第五十八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

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什么时候执行

1.如果是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管制的期限同时执行. 2.如果是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判决执行之日起执行.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开始计算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55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方式是什么

1.附加适用.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独立适用.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是当作一种不剥夺罪犯人身自由的轻刑,适用于罪行较轻与不需要判处主刑的罪犯. 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

何为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下列四项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

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哪些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恢复政治权利.

刑事案件中的执行机关有哪些

执行机关,是指将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付诸实施的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机关包括: 1.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负责死刑立即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以及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的执行. 2.监狱.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执行刑罚.未成年犯监狱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的执行. 3.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负责执行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1年的有期徒刑和拘役缓刑.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等的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