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征地补偿协议可以进行起诉吗

不服征地补偿协议可以进行起诉。被征收人与征收人可以就补偿纠纷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交由同级征收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被征收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时间: 2024-08-29 14: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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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征地补偿协议能否进行起诉

不服征地补偿协议起诉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条例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25条第1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不服征地补偿方案怎么起诉

不服征地补偿方案的起诉方式是: 1.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相关材料: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具体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需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前提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前提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 根据<民事诉讼法

如何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程序是: 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3.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 4.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按照村民大会等民主程序作出决议; 5.村委会作为被征收主体的,签订协议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向农村村民公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法律依据] 根据<

征地补偿有一次补偿吗

征地补偿协议约定可以一次付清.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怎么办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可先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再由批准征地的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再向法院起诉. <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关于对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怎么办

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的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因补偿费用分配引起的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怎样解决征地补偿款纠纷

解决征地补偿款纠纷的方式是: 1.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 3.民事诉讼,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 4.征地补偿协调裁决,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5.征地纠纷听证制度.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地补偿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征地补偿纠纷的解决方式有: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 3.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进行起诉处理: 4.征地补偿协调裁决,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5.征地纠纷听证制度.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地补偿怎么办

首先,征地补偿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果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可先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再由批准征地的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再向法院起诉. <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关于对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