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对人民的权利规定了哪些

宪法规定人民享有以下权利:

1、检举权。

2、劳动权。

3、休息权。

4、受教育权;等等。

【法律依据】

《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时间: 2024-10-18 20:54:28

宪法对人民的权利规定了哪些的相关文章

宪法规定的平等权利是什么

<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第33条第4款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5条第5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4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 第48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个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第2款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第34

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主要是什么

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 <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人身自由权.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宗教信仰自由. 5.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 6.社会经济权利. 7.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8.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

宪法行为为什么只有权利和权力行为而没有义务行为

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落实,即将宪法文字上的.抽象的权利义务关系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生动的.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并进而将宪法规范所体现的人民意志转化为具体社会关系中的人的行为. 宪法的执行通常指国家代议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宪法内容的活动,要求这些机构在活动程序和活动方式上必须严格执行宪法的规定,也要求这些机构组织其他国家机关,建立各种制度的过程中严格遵循宪法的规定.

如何理解宪法的地位和基本原则

我国的宪法是高于一切法律之上的,是一切法律的行为准则,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那就是人民当家做主,坚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并且宪法为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规定了必要的保障. 宪法(constitution)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

宪法的最终目标是什么

中国宪法的政治目的是建立国家的基本原则和规范制度.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之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称'立国精神'.而制定宪法的目的最根本的就是保障每一位公民的基本权利. 有了宪法,国家的权利可以得到很好的维护,有了宪法就是有了制度,作为领导人不会滥用他的职权,也可以让一个国家正常有效的运行乃至成长. 宪法基本原则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然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任何一部宪法都不可能凭空产生,都必须反映一国当时的政治指导思想.社会经济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宪法基本原则是

如何理解宪法的概念及其本质

宪法是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国家根本法.它的本质如下: 1.宪法是人民组成国家的契约,它是构造国家之法. 2.宪法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权,它是人权保障之法. 3.控制政府权力是宪法保障人权的手段,它是控制权力之法.

如何增强宪法意识

增强宪法意识就要抓好宪法宣传教育,是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要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 通过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普法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国家的根本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而且是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法律武器,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

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是什么

1.我国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是国家权力机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所谓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指它代表全体人民在全国范围内,全面.独立地行使国家主权或统治权.

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包括什么

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包括没有在<宪法>中的权利,即不属于宪法所保护或非<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以下是<宪法>中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 (2)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权. (3)人身自由. (4)宗教信仰自由. (5)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休息权,物质帮助权. (6)受教育权. (7)监督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 (8)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