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意定监护是什么意思

意定监护是指被监护人在有意思能力时为自己选任监护人,并将自己的人身照顾和财产管理等事宜委托给监护人,待自己丧失意思能力后,由监护人按照被监护人的意愿处理生活照管、医疗救治、财产管理、维权诉讼和死亡丧葬等监护事宜的制度。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时间: 2024-09-26 1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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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意定监护是什么

意定监护是指被监护人在有意思能力时为自己选任监护人,并将自己的人身照顾和财产管理等事宜委托给监护人: 待自己丧失意思能力后,由监护人按照被监护人的意愿处理生活照管.医疗救治.财产管理.维权诉讼和死亡丧葬等监护事宜的制度.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民法总则对监护的新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对监护的新规定是: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民法总则预定监护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预定监护的规定是: 1.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民法总则监护顺序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监护顺序的规定: 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

意定监护民法总则中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民法总则监护裁决的原则有哪些

民法总则监护裁决的原则有: 1.支持原则: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离婚父母一方,必须就其个人品格.能力.职业状况及其与子女间关系而言,能较好地照顾子女,促其身心健康发展.对物质条件与精神支持而言,更应强调对子女在心灵上.精神上的支持. 2.继续性原则: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应考虑子女监护权行使的决定能使子女目前以及未来的教育.发展获得一致性.因此,在父母双方均与子女有良好关系的情况下,应考虑子女迄今为止大都与父母何方共同生活. 3.在考虑上述两个原则时,兼顾考虑子女的意愿及子女的年龄.性别.必须注意

遗嘱可以设定意定监护吗

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意定监护是指具有监护权的监护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的行为,而订立遗嘱的时候,是可以设定意定监护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

意定监护证是什么意思

意定监护监督人,是指由法院选任.就监护人对监护事务的执行情况定期向法院报告之人. 意定被监护人应当是年满十八周岁.智力水平和精神状况正常的自然人.合同的相对方也就是意定监护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监护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意定监护这一概念,是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总则>第一次将理论变成现实的.韶关.乌鲁木齐等地的公证处是2019年年末才开始正式启动意定监护公证服务.所谓意定监护,就是不同于法定监护,最大限度尊重公民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意定监护实际上是法律对公民权利实现最大化的

什么是意定监护

意定监护是指被监护人在有意思能力时为自己选任监护人,并将自己的人身照顾和财产管理等事宜委托给监护人: 待自己丧失意思能力后,由监护人按照被监护人的意愿处理生活照管.医疗救治.财产管理.维权诉讼和死亡丧葬等监护事宜的制度.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