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一般指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城市中缺少规划,导致宅院分布凌乱不齐,结构简陋,抗灾性差即抗震、防火、防洪性差,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采光通风差的房屋集中的地方。
在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通常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具体应该参照当地经济水平和棚户区房屋价值等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时间: 2024-12-25 01:3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