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下不来可以退首付款,法律明确地规定了,如果是由于银行原因,如资金紧张无法发放贷款,那么买受人可以与出卖人协商解除购房合同,不必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应当无条件退还购房首付款。但是,如果是由于买方自身原因,如信用记录有污点或还款能力不足等,则应先设法解决问题,如找担保公司或延长还款期限。如果仍然无法解决,那只能终止采购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买受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应当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时间: 2024-10-15 06:4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