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押金有期限吗

对于交通事故押金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的司法实践,如果符合下列条件,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保证金缴纳人可以向交警队要求退还已经交纳的保证金:

1、受害人同意的;

2、双方经协商达成赔偿协议的。

3、在发生事故之日起超过一年,受害方不起诉的。

4、经起诉,判决书已经生效的,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可能是被告)凭判决书可以领走。

5、经起诉,判决书已经生效的,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可能是原告)凭判决书和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可以领走。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时间: 2024-07-29 18: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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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是怎么计算的

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的计算是交警部门在勘查现场之后开始10天内会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如果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期限吗

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

伤人交通事故扣车期限是多久

伤人交通事故扣车期限是25天,其中20天的检验.鉴定期限加上5天通知取车期限.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 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交通事故认定复议期限是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认定复议期限为六十天.因为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吗

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 交通事故的赔偿诉讼期限一般是3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3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否则会过了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伤人交通事故扣车期限是多久呢

伤人交通事故扣车期限一般不超过六十天.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因检查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的,那么交警要当场制作治安管理行政强制措施证明,交给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的期限和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

交通事故自动结案期限为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无论能不能调解成功,都是不能自动结案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一般交通事故扣证期限是多久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 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的期限时间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交警可以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