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星级高中是省评估院对普通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实施的一种等级鉴定。2003年7月,省教育厅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精神,促进高中教育均衡发展,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不再验收省重点中学,实施普通高中星级评估。
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是对普通高级中学或完全中学实施的一种等级鉴定。鉴定标准分为五个等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一星级为最基础级、五星级为最高级。普通高中申请接受某一星级标准的评估且获得通过后,即可获得相应的星级称号。
时间: 2024-10-05 06:3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