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如何计提缴纳

工会经费按照工资总额的2%计提,成立工会经费的按照2%的40%上交,60%企业自用。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工会经费(工资总的2%)。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实缴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返还时(60%返还)。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实际开支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时间: 2024-08-16 1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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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怎么计提

相信很多小伙伴们对工会计算很感兴趣,想要了解一下但又不太了解,那接下来我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吧. 首先工会经费的计提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这二项. 然后会员每月缴纳的会费的标准为会员月基本工资的5,例如,企业当月工资总额10万,计提工会经费2000元,其中40%上缴上级工会,其他60%划拨公司. 然后工会专职人员的工资由工会经费开支,其他各种待遇与本企业其他职工相同,由企业全权负担. 然后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

计提工会经费的计提依据是什么

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取得符合条件的工会收据可以在2%以内据实扣除即按实际发生额在不超过规定的范围内据实扣除.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工会经费缴纳比例是多少

工会经费是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可以根据工资总额计提入费用的一种基金.一般按工资总额的2%提取,40%上缴上级工会,60%记入公司帐户,由公司用于职工福利.工会经费一般在月末进行计提,其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实际缴纳时, 借: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工会经费按照扣除社保计提缴纳吗

工会经费基数工资总额中是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保的,职工工会经费的计数基数是应发工资总额,不是实际发放工资数额.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是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薪金总额,而不是实际发放工资部分.按照相关要求,工会经费是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计算计提要求的工资总额不是扣除了社保.公积金和个税后的余额,而是在没有扣除这些之前的工资余额.

怎样向地税缴纳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是按企业.单位支付的工资总额的2%来计算缴纳,职工教育费附加是按工资总额的1.5%来计提,现在最新的规定是,工会经费由地税部门来收.由于现在工会经费是一定要上缴的,所以你现在没有计提缴纳,必须按地税部门的规定来补计提缴纳.职工教育经费是企业为了提高职工素质专门用于职工教育的费用.这两个费用都是在计算工资的时候和福利费一起计提的,而且计提这两费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的所得税,所以应该计提.

计提的工会经费怎么使用

工会经费按应发工资计提.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这二项.成立了工会组织的,按工会经费的40%上缴上级工会组织:未成立工会组织的,计提的工会经费全额上缴上级工会组织,再由上级工会组织返还使用,一般返回比例为60%.其分录为. 1.计提工会经费时.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2.企业举行工会活动,或者提供员工福利使用工会经费时,可以做如下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等.

计提工会经费包括个税 社保吗

按照相关要求,工会经费是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计算计提要求的工资总额不是扣除了社保.公积金和个税后的余额,而是在没有扣除这些之前的工资余额.所以不包含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 来源: (1)会员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交纳的会费. (2)工会举办的事业的收入. (3)行政方面根据工会法的规定拨交的经费. (4)各级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行政的补助.在基层工会,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包括群众活动和事业方面.工会建设方面和工会行政工作方面,在县以上工会,

缴纳工会经费计入什么科目

实行新会计准则后,工会经费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会计分录为: 1.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企业按应付职工薪酬总额的2%拨付工会组织,可以在税前扣除.可以直接拨付. 2.不用计提,直接拨付时: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工会经费按什么计提

<工会法>规定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国税函(2009年)3号规定:"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工会经费的基数是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