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是可以撤回的,撤回要约不承担责任。 《合同法》第十七条: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时间: 2024-11-03 22:30:29
预售房毁损的担责是一般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
担保合同无效的担责是,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担保借款合同中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3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高空坠物全楼担责是符合法律依据的. [法律依据]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顾客争吵餐厅是否担责,要看情况.如果餐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的,要担责: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餐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只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如果餐厅尽到职责的,不担责.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
一.出借人无过错的情况下,由机动车使用人担责. 二.<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如下: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或者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2.超出保证期限的. 3.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变更主合同的. 4.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转让债务的. 5.主合同无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
首先,能找到实际侵权人的情况下,车辆被人为损坏,应由实际侵权人赔偿.<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划坏他人车辆,属于故意或过失毁坏他人财物,应当赔偿其造成的财物的全部损失.车主可以报案,让警方调查,物业公司应当协助调查. 其次,如果找不到实际侵权人,物业公司要不要担责具体看服务合同怎么规定,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合同义务.
因公交司机的不当履职行为所导致的乘客伤亡及财物损失,公交公司是必须要承担责任的.因公交车本身的安全隐患导致乘客伤亡或财物损失,公交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乘客因自身健康原因或者自身故意.重大过失所致伤害,公交公司不应担责.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
中介方没有告知要担责,中介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应当如实向买房人报告房屋的真实情况.因为中介未告知导致最后买房人遭受重大损失,中介公司应当对此负有重大责任,无权要求买房人支付交易居间费用,还应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