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通报了章丘市撤市设区的相关情况。经国务院、山东省政府批复,同意撤销县级章丘市,设立济南市章丘区。
章丘撤市设区已有十年历程,曾分别在2006年、2013年和2015年,在民政部和省政府的积极协调和大力支持下,济南市提交了《关于调整济南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1016年4月,市委十届十次全会通过了《关于章丘撤市设区工作的决议》,在9月14日和10月21日,国务院、省政府先后下发文件批复同意撤销县级章丘市,设立济南市章丘区。撤市设区后,章丘原有机构设置及名称,随行政区划改变作出相应变更,行政级别为副厅级。
时间: 2024-10-08 14:3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