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30年不变吗

土地承包合同30年不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时间: 2024-10-14 18: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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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能否续期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能否续期取决于承包土地的期限有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相关土地承包年限.只要是未达到国家政策和法律所规定的30年承包期限的,都应当延长至30年,但这并非是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届满后,重新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者另行发包.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第2条规定:认真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工作.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之前,中央就明确宣布,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治理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

土地承包合同一般签多少年合适

土地承包合同的年限从30年到70年不等,具体需要根据土地的类型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了的处理方法是: 由村集体重新发包,并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重新发包时,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原则上,以发包时具有本集体成员资格的人员为限来平均分配.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有什么内容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土地位置.面积; 二.承包经营期限及承包费,该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合同的转包,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土地承包合同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土地承包合同转让的条件: 1.转让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2.经发包方同意; 3.受让方应当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规定,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如果承包人或发包人履行了主要义务,双方都无异议的情况下即使未签订也有效. <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只要承包方或者发包方履行了主要义务,而对方予以接受,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形式的土地承包合同也是有效的.

土地承包合同丢失证明补办可以吗

土地承包合同丢失证明可以补办.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土地承包合同哪些是无效的

土地承包合同的无效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爱.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了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土地使用年限30年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年限30年到期的处理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重新办理使用权证.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法律依据]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