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和拘役怎样合并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

《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2、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3、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时间: 2024-12-02 08: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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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肇事拘役可以监外执行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

拘役缓刑如何执行

拘役缓刑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机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当将法律文书送达当地公安机关. 根据<刑法>第76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判拘役能监外执行吗

拘役是一种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所以如果满足监外执行的条件,判处拘役的罪犯可以适用监外执行.

拘役可以监外执行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拘役是我国刑罚主刑的一种,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可以监外执行,但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监外执行的适用必须具备: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

没收财产和罚金能合并执行吗

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判处拘役在哪里执行

拘役在公安机关就近的看守所执行,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的判决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执行.

判处拘役由谁执行

拘役在公安机关就近的看守所执行,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的判决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执行.

长沙市拘役在哪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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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应当如何执行

拘役的执行如下: 首先,拘役刑不在监狱执行,而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这里所说的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没有建立拘役所的,可在公安机关的看守所执行. 其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每月可回家一至二天,而且可酌量发放给劳动报酬.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回家的天数,应当计算在刑期之内.同时要组织他们参加生产劳动,并根据他们的劳动表现,等情况酌量发放给报酬.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规定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不是必须发给报酬.这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