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表决权有何明确规定

《公司法》表决权的规定有:

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时间: 2024-10-17 0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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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的表决权应该如何确定

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如果章程未规定,按股份比例确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规定,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法的表决权如何确定

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如果章程未规定,按股份比例确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规定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法中表决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

1.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3.累计投票制: 4.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 5.双重多数标准通过.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法的表决权有何明确规定

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明确规定有: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

被质押股权还有表决权吗

股权质押行为是对股权处分权进行了限制,质押的股权不得转让,但不影响质押人享有表决.分红等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法高管定义是怎样的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

公司法关于股东决策权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股东大会表决权的规定具体是什么

股东大会表决权的规定具体是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公司法召开临时股东会有什么规定

临时股东会会议简称临时股东会议,也称特别股东会议,是指为解决公司所遇到的紧迫问题,依照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相邻两次定期股东会议之间召开的股东会议. 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资本1/3时; 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临时股东会议的决议范围较为狭窄,一般不得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