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职责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时间: 2024-12-11 07: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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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如下: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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