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事故的类型有哪些

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工程质量事故的类型有: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对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事故类别和等级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程序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时间: 2024-09-29 14:07:43

工程质量事故的类型有哪些的相关文章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级是什么

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工程质量事故的类型有: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

工程质量事故类别有哪几种

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工程质量事故的类型有: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有哪些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如下: 1,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将事故情况调查清楚,提出处理方案和意见,施工队不得自行处理., 2,由责任监理工程师填发监理记录,监督责任方处理并检查验收. 3,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及时按规定填写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和文字报告,文字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情况.责任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等.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

铁路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理

铁路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质量事故直接责任单位的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罚.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处以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终身不予注册等处罚. [法律依据]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对造成工程质量大事故以上等级的事故责任单位,按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进行资质处罚.对造成工程质量大事故以上等级,并负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重要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是: 1.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将事故情况调查清楚,提出处理方案和意见,施工队不得自行处理. 2.重大质量事故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工程管理部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制定处理方案,将处理方案和措施报公司批准后处置. 3.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及时按规定填写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和文字报告,文字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情况.责任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等. [法律依据] 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理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1.事故报告 发生质量事故后,项目法人必须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项目主管部门接事故报告后,按照管理权限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事故调查 发生质量事故,要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成员由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确定并实行回避制度. 3.工程处理 发生质量事故,必须针对事故原因提出工程处理方案,经有关单位审定后实施.一般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并实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质量事故鉴定的方法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鉴定的方法有: 1.司法鉴定必须交由法定部门进行; 2.当事人如在合同中约定鉴定单位的应从其约定; 3.紧急情况下应及时委托鉴定部门作出鉴定结论.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工程质量事故认定是怎么认定

工程质量事故的认定: 1.质量不合格 根据我国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规定,凡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而没有满足某个预期使用要求或合理期望的要求,称为质量缺陷. 2.质量问题 所有的不符合质量要求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 3.质量事故 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以上的成为质量事故.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