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施工索赔有哪些情形

承包商施工索赔的情形有:

1、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

2、工期延长和延误索赔。

3、加速施工的索赔。

4、因非承包商的任何责任和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引起索赔。

5、业主不正当地终止工程而引起索赔。

6、业主风险和特殊风险引起索赔。

7、物价上涨引起索赔。

8、拖欠支付工程款引起索赔。

9、法规、货币及汇率变化引起的索赔。

10、因合同条文模糊不清、错误引起索赔。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时间: 2024-08-21 23: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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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施工索赔依据有哪些

施工索赔依据: 1.合同约定或双方认可的施工总规划: 2.合同双方认可的详细进度计划: 3.合同双方认可的工期修改文件: 4.业主或工程师的变更指令: 5.影响工期的干扰事件: 6.受干扰后的实际工程进度. 总结起来,即合同文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惯例.

施工索赔证据包含哪些

索赔事件确立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正当的索赔理由,正当的索赔理由的说明须有有效证据. 索赔证据的种类: (1)本工程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

施工索赔需要收集的证据有哪些

索赔事件确立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正当的索赔理由,正当的索赔理由的说明须有有效证据. 索赔证据的种类: (1)本工程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

判定施工索赔成立有哪些条件

1.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施工单位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依照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范围的规定确定.承包人就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建筑工程的索赔法律法规有:<民法总则>.<合同法>.<建筑法>等涉及工程索赔的条款,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各种示范文本,也可以作为行业惯例,作为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规定了违约与侵权的原则性规定.<合同法>不仅有原则性规定,而且<合同法>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则对违约导致的索赔责任作了详细的规定,如: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

工程施工索赔要注意什么

1.索赔时效.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 2.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否则可能会丧失索赔利益的实现: 3.施工索赔实现的关键是承包人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 4.施工索赔是单方主张权利要求,经对方签字确认后即成为工程签证.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

重新施工延误工期能否索赔

重新施工延误工期可以要求索赔.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1.按照定额计价的工程索赔费用计算合同或者找遍文件约定的索赔内容计算. 2.按照工程量的清单计价工程项目工程索赔费用计算计价,依据参照工程拦标价. 3.没有按照约定支付的工程款,发包人出了要支付一定的工程款意外还需要按照同期银行同类货利支付拖欠的工程利息. 4.停.窝工时发生的索赔费用计算包含机械费用,人工费用,材料周转费用,管理费用等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

承包人可以索赔的施工赔偿有哪些

承包人可以索赔的施工赔偿包含以下内容: 1.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创造施工条件所造成的损失: 2.工程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延长的损失: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造成的损失: 4.发包人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这些损失包括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返工.工作量增加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

施工中提出哪几方面的索赔

施工中提出的索赔主要有: 首先,工程质量索赔: 其次,工程进度索赔: 最后,工程保修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九条,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第二十条,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