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取得的条件

留置权的取得应符合以下条件:

1、债权人须根据合同约定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且留置标的物只限于动产。

2、债权人的债权须与其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之间有牵连关系。

3、债权人应当享有债权并已届清偿期。另外,留置权可以善意取得。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8条规定: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按照担保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行使留置权,债权人可以据此善意取得留置权。

时间: 2024-11-24 0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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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抵消条件

留置权消灭的条件有: (一)因债权消灭而消灭. (二)因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担保替代留置担保而消灭. (三)因留置权人弃权而消灭. (四)因丧失占有而消灭. 债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是留置权成立和存续的前提条件.留置权人丧失对留置物的占有,留置权即归于消灭.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留置权因下列原因消灭: (一)债权消灭的: (二)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并被债权人接受的.

留置权的设立条件

1.双方必须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2.债权人依合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3.债权和债权人占有财产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即债权和标的物的占有取得是基于同一合同关系而发生. 4.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权优先的条件是什么

1.留置财产与对方交付财产前或交付财产时所为指示不相抵触. 2.留置债务人财产不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 3.留置财产与债权人所承担义务不相抵触.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有哪些方面

质权和留置权在成立条件,客体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质权,是指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履行而移交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的变卖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担保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

留置权和质权有什么不同

质权和留置权在成立条件,客体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具体而言: 1.质权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设立. 2.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 3.质权标的有动产和财产权利.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4.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行使.留置权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以实现. 5.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八十七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

承揽人的留置权行使条件

承揽人的留置权行使条件为: (1)定做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支付报酬.材料费等费用. (2)承揽人合法占有本承揽合同的工作成果.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留置权取得要符合什么条件

留置权的取得应符合以下条件: 1.债权人须根据合同约定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且留置标的物只限于动产. 2.债权人的债权须与其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之间有牵连关系. 3.债权人应当享有债权并已届清偿期.另外,留置权可以善意取得.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8条规定: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按照担保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行使留置权",债权人可以据此善意取得留置权.

留置权与质押权的区别是什么

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 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

如何实现留置权

实现留置权的条件: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2.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3.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另依我国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