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协议应该注意哪些

1、需要注意拆迁房屋的面积认定,是否属实。对于扩建、增建、改建的房屋需要有市、县级人民政府认定;对于无证建筑,是否进行合法性认定。

2、补偿安置协议的落实,注意补偿款到位。补偿的标准与审批政府的公告是否一致。补偿款是否打到一卡通里。

3、注意保护房屋里边的财物,避免剩余价值损毁。

时间: 2024-10-13 07: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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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把房屋拆迁协议丢了怎么办

随着拆迁面积的扩大,越来越多的居民会涉及到不小心把房屋拆迁协议丢了这方面的困惑,大家一定要提前对相关政策有所了解,免得临时抱佛脚,手忙脚乱. 进行挂失以避免日后出事,以求最大限度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拆迁协议丢了,是可以补办的.拆迁补偿协议书一般都有两份,拆迁人哪里有存档,可以到拆迁人处复印一份,请拆人加盖其公章同样具有合法效力.还需要提供以下的资料:1.补发申请证明书:2.登报声明.具结书:3.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明:4.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怎么签订房屋拆迁协议

拆迁协议里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第一.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第二.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第三.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位置.土地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性质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第四.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

拆迁公证应提供哪些材料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拆迁公证应提供以下材料: (1)拆迁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代表人身份证件,被拆迁人的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代管人.代理人的委托书或其他代管.代理权资格证明: (2)拆迁单位应提供县以上政府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方案等; (3)被拆迁人应提供享有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4)房屋拆迁协议文本(公证处可以代当事

动迁合同没签字生效吗

房屋拆迁协议首先是协议的一种,协议也就是合同,合同必须有当事人,当事人一般最少有两个当事人.户主就是当事人之一,户主不签字该协议是无效的. 因此必须户主在房屋拆迁协议上签字,否则该协议不成立.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

上海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 2.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房屋拆迁协议>和拆迁专用收款票据.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工程建设许可证>. 4.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也可提供<居民身份证>.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县).区级劳动鉴定机构出具的1-4级残疾证明和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6.出市定居的,原为本地户口的,提供户口迁移证明,未迁户口的需提供与苏州市外单位签订

房屋拆迁补偿达不成协议能起诉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已于2005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5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8月11日起施行.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5号令第十六条 拆

签了拆迁协议能否反悔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如果存在以下四种情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 第一.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 第二.房屋拆迁依托于房屋估价机构的估价行为,如果房屋估价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或者房屋估价机构不依法进行估

农村房屋拆迁赔偿不满意怎么办

农村房屋拆迁赔偿不满意,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

特殊房屋拆迁纠纷案如何处理

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纠纷处理方式: 1.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依法起诉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