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婚前购置的房产,且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则属于个人财产。所以,夫妻离婚的,该房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时间: 2024-12-28 01:11:15
当事人婚前购置的房产,且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则属于个人财产。所以,夫妻离婚的,该房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