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卡挂号时,需要向工作人员出示医保卡,注意保留好医院出具的收费票据;就诊时,需要向工作人员出示北京医保卡和医疗手册;取药缴费时,应将医保卡和缴费单据一起交给相关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时间: 2024-11-02 11:5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