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2、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3、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
5、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6、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审批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申请,除依照前款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印刷企业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8、第十条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经审核批准的,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并持印刷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时间: 2024-10-20 21: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