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无权征地,但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因政府需要使用土地或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以及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村委会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土地进行收回。 时间: 2024-11-10 20:07:55
村委会有权"出租"集体林地.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四十八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
村委会无权处理失火肇事者. 处罚应由消防监督机构(如消防总队.支队或大队以及其他依法履行消防监督职责的部门)作出: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应予以行政处罚. 属于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法院审判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消防法>第47条第1款第6项: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可以的,村委会有权出租集体土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归归农村所有的集体成员共有的,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当地的村委会具体负责征地款项的管理工作的,这笔征地补偿费用将来必须用于安置征地后的农民.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
城镇居民有权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没有权利继承宅基地,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灭失的,村委会有权将宅基地收回. 法律依据: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 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不能继承,但可以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
城镇居民有权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没有权利继承宅基地,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灭失的,村委会有权将宅基地收回.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村委会征地补偿不发放可以向进行投诉,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臵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