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有哪些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时间: 2024-11-03 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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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吗

股份公司必须设立,不能单独只设一名执行董事. <公司法>规定如下: 第98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108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股份有限公司得章程如何制定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我国<公司法>第82条对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给予了规定.根据这一条文,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9)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吗

按<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置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成员为5-19人,可以有职工代表.监事会成员不少于3人,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少于1/3.

股份有限公司怎么进行清算的

公司清算一般分为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 普通清算是指由公司自行组织清算机构依法进行的清算.普通清算一般适用于自愿解散且公司资产能够抵偿其债务的情况. 特别清算是指公司解散时不能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在普通清算过程中发生显著障碍,由有关政府部门或者法院介入进行的清算.特别清算一般适用于强制解散的情况. 此外,公司清算还可分为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被依法宣布破产后,依照破产法的规定进行的清算.非破产清算是指破产清算以外的其他清算.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是怎样的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为: 1.签订发起人协议.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 2.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发起人缴纳股款出资. 3.组建公司机关.发起人首次缴纳认购的股款.履行出资义务后,应当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建立公司机关. 4.办理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股份有限公司即告成立.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 2.设立条件 经验步骤: 1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 2 设立条件:募集设立的程序①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②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③发起人认购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的股份④制作招股说明书⑤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⑥申请批准募股⑦公开募股⑧发起人应当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会议应有代表股份总数1/2以上的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创立会作出决议,须经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变要多少钱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变需要的费用是: 1.法人不占股份:变更费用为几百元手续费用; 2.法人占有股份:需要做股权转让,印花税照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收费,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平转,收费是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要件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要件有以下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如何办理合并

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合并的方式是: 1.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2.合并各公司至少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三次,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已满90天: 3.合并各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合并各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合并各公司之间订立合并协议: 6.报原审批机关批准;上市公司的不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