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申请办理北京户口的人员具体包括;1、具有高端学历的成年人,比如海归、博士后等;2、在北京具有规定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有一定份额的投资人;3、应聘进入具有“进京指标”的应届毕业生;4、报考北京的公务员;5、夫妻之间的落户;6、退休后投靠子女的落户;7、被北京评为劳模的外省农民。
法律依据
《北京户口审批工作规范》 (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时间: 2024-10-10 22: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