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鉴定由谁负责

医疗事故的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地方医学会负责。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时间: 2024-11-10 01:06:54

医疗事故的鉴定由谁负责的相关文章

医疗事故因果鉴定如何进行

医疗事故因果鉴定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

负责医疗事故的鉴定部门有哪些

负责医疗事故的鉴定部门: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地点是一个市辖区的,那么就是在该区的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地点是不设区的市,或者县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应当就是当地的市.县的卫生局的医学会. 如果对初次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往往都在鉴定文书的最后一页,规定当事人可以在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组织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中,还规定了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的鉴定由谁来做

医疗事故的鉴定机关: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几天内提出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45天内提出,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医疗事故的鉴定材料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的鉴定材料包括: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 3.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 4.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需要提供病历吗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需要提供病历,另外,还需要当事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历年本人病历原件,以便医疗专家查阅参考,根据需要复印留存.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法律依据]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医疗事故异地鉴定怎么做

医疗事故鉴定如下: 第一,医疗事故异地鉴定仍由地方医学会组织. 第二,组织异地鉴定的医学会,与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机构不存在亲疏关系. 第三,医疗事故鉴定专家鉴定组由异地专家组成.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都鉴定什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鉴定内容如下: 1.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是否存在医疗损害以及损害程度; 2.是否存在医疗过错; 3.医疗过错与医疗损害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4.医疗过错在医疗损害中的责任程度.

医疗过错鉴定由谁负责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